《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(社会发展中心等4个项目)》已于2025年11月20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。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,将社会发展中心等4个项目的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(村庄用地、区域基础设施用地)的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(城镇村道路用地),现予以公告,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,咨询电话:0763-3344020。
附件:
1.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、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WLS01-02)
2.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、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WLS01-02)
3.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1、WLS03-05)
4.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1、WLS03-05)
5.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地块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2、WLS06-11)
6.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地块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2、WLS06-11)
7.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、龙塘镇落实地块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3-NLS05、WLS012-26)
8.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、龙塘镇落实地块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(NLS03-NLS05、WLS012-26)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
2025年11月20日







